| [0]**高新区纬一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纬一路建设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纬一路建设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纬一路建设工程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纬一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高审[2026]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纬一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纬一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高新区欣欣**2022(高新)-26号地块北侧 2.3 建设内容:道路长约222米,规划宽16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交安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道路长约222米,规划宽16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交安等附属设施。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76.44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纬一路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120 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标书代写 3.10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入围方式、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13日至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6.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 2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应予以没收,招标人不予退还。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8503 。电子标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6-****533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秀玲,0516-****825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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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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