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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0XE | 建设单位法人:卢** |
| 杨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油厂 |
| ****油厂**地区页岩油滚动环评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8.575810 纬度: 37.5375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6 |
| 东环审〔2023〕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3110XE001Q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684 |
| 14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0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9XLM6T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华创(东****公司 |
| ****0500MA945NPD2F | 竣工时间:2025-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计划部署油井190口。中区1号、2号、3号、4号、5号、北区2号、3号井场各**气液分离器1台、标产分离器1台、油气混输泵2台、天然气干燥器1台、天然气脱水器2台、螺杆压缩机2台。**1000kW燃气加热炉5台,250kW燃气加热炉5台、电加热多功能罐9座。配套**Φ159×9mm输油管线15407m,Φ219×10mm输油管线3293m,Φ273×10mm输油管线1793m,Φ76×7mm单井集油管线52800m;**Φ159×9mm输气管线14907m,Φ219×10mm输气管线3293m,Φ273×10mm输气管线1793m,Φ457×10mm输气管线1981m;**Φ159×9mm采出水管线14907m,Φ219×10mm采出水管线3293m,Φ273×10mm采出水管线7117m,外输管线采用30mm聚氨酯泡沫黄夹克保温埋地敷设,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通信、消防等设施。对永一联合站内3#、4#、5#****联通大罐抽气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实际建设了13口油井;中区5号、北区1号井场各**了气液分离器1台、天然气干燥器1台、天然气分离器1台;北区1号井场**了2台螺杆泵;中区1号、中区2号井场各**了气液分离器2台(1用1备)、天然气分离器2台(1用1备)、天然气干燥器1台;中区1号、中区2号、中区5号、北区1号井场各**了1000kW燃气加热炉1台,**了Φ76×7mm单井集油管线930m、Φ219×10mm输油管线11800m;另外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及进井道路等相关工程;永一联合站内3#、4#、5#储罐安装了大罐抽气装置。 |
| 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的形式,本期工程验收时,项目尚未全部建成,故本项目已完工部分的产能规模、新钻井数量及配套安装的采油设备、管线长度、占地面积均少于本项目环评设计建设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伴生气均不含硫化氢。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燃气加热炉气源为井场伴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N0x、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2、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作业废****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拉运至附近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辛109斜10井场采出水随采出液管输至辛三联合站处理;中区1号、2号、3号、4号、5号、北区2号、3号井场采出水、天然气凝液管输至附近联合站;丰页1斜2井场、营104井场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拉运至附近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 3、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東后应尽快恢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压裂废液属于一般固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水基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三开油基泥浆及岩屑、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落地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5、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本项目油井为自喷井,采用了密闭集输流程,****联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后期安装抽****联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4台加热炉均安装了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5米、15.2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SO2、N0x、颗粒物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永一联合站安装了大罐抽气装置。 2、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钻井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管线采用**试压,试压废水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进行了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采出水、天然气分离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3、本项目部分井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已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减少了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本期工程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4、钻井固废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一开、二开钻井固废已由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三开钻井固废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重山思****公司、**泰西****公司、******公司、**海创****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压裂返****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处理站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定向钻废弃泥浆已由施工单位进行就地固化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验收调查时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运营期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油厂修井作业采用船型围堰,运营期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危废包装物、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后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危废包装物、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清博生态****公司进行处置;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后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5、施工期合理布局了钻井现场,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井队设有机械钻机机房设备运转和保养记录本,记录设备状况、运转时间、异常情况、交接记录以及检查保养记录等,适时润滑机械设备;本项目验收期间未进行修井作业,后期修井作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的网电修井机,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环境保护措施弱化,落实了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措施;管线采用**试压,产生的试压废水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试压废水综合利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环境保护措施弱化,落实了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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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673 | 9.7578 | 0 | 0 | 0.673 | 0.673 | / |
| 0 | 0.057 | 0 | 0 | 0 | 0.057 | 0.057 | / |
| 0 | 0.196 | 0 | 94.634 | 0 | -94.438 | -94.438 | /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 安装了低氮燃烧器 | 水套加热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 |
|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区标准、2类区标准 | 基础减振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压裂废液属于一般固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水基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三开油基泥浆及岩屑、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落地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钻井固废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一开、二开钻井固废已由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三开钻井固废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重山思****公司、**泰西****公司、******公司、**海创****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压裂返****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处理站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定向钻废弃泥浆已由施工单位进行就地固化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验收调查时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运营期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油厂修井作业采用船型围堰,运营期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危废包装物、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后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危废包装物、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清博生态****公司进行处置;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后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
| 1 |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東后应尽快恢复 | 本项目部分井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已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减少了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本期工程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街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 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线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了进行演练;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本项目满足安全距离。井场厂界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0.06mg/m3)要求 |
|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作业废****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拉运至附近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辛109斜10井场采出水随采出液管输至辛三联合站处理;中区1号、2号、3号、4号、5号、北区2号、3号井场采出水、天然气凝液管输至附近联合站;丰页1斜2井场、营104井场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拉运至附近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钻井现场不产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管线采用**试压,试压废水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进行了综合利用;采出水、天然气分离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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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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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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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東后应尽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部分井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已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减少了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本期工程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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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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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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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