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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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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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728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告》的规定,要求**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是**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县**镇**村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郭敏 ****医院 副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吕军 ****医院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朱** ****医院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5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6月22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6月15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6月2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康复路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8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科技园4号楼16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1089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2
候选人公示
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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