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7日。
电话:0817-****620
地址:**县一环**二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县**镇**河河道治理工程 | **县**镇 | **县****公司 | ******公司 | 工程综合治理河长为1.8km,综合治理起点位于猴包村杨家湾上游弯道处,终点位于场镇右岸支沟汇口处,其中:**左岸护岸长度为358.43m,**右岸护岸长度252.32m,河道清障1800m,**下河梯步2处、排涝涵管2处,拆除重建人行桥1座。 | 1废气。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布设喷淋装置,湿法作业;裸露土方、物料、临时堆土场采用密目网 / 防雨布全覆盖,四周设土袋拦挡。施工道路、作业面定时洒水降尘,每日洒水不少于 4 次;风速>4 级时停止土方开挖、转运作业。运输车辆密闭加盖、控制车速,出场前冲洗车轮,严禁带泥上路、超载抛洒。淤泥堆放区按需喷洒除臭剂。 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保,基础加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设备,高噪设备远离居民、学校等敏感点;严禁夜间 22:00—次日 6:00及午间休息时段施工。 3.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水、设备冲洗水、泥浆水)统一收集,经隔油 + 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区设置完善排水沟、沉淀池,临时堆土场配套截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径流夹带泥沙入河。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设施处置,严禁向河道排放污水、丢弃施工废弃物。后续工程不再开展涉水施工,杜绝施工扰动水体。 4.固废。工程土石方、清淤底泥、钻渣、沉淀池泥沙全部场内回用,用于回填、网箱填筑。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垃圾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定期检查沉淀池、施工机械,防止池体破损、油料泄漏;若发生油污泄漏,立即用沙土、吸油毡吸附收集,交由合规单位处置。制定应急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密切关注雨情,暴雨前加固堆场、覆盖物料,防范水土流失与污水漫流。 6.生态保护与生态破坏防控。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控作业范围,严禁越界破坏红线外植被。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表土回覆;临时占地、施工迹地及时清理、平整,选用本土植物开展绿化恢复。后续无涉水工程,避免扰动河床与水生生物。全程管控悬浮物,减少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鱼类的影响。开挖裸露面及时遮盖,缩短土方裸露时间;结合工程特点布设永久及临时水土保持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