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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一批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资产 | ||
| **** | 监测编号GR2026HA****128 | |
| 600 万元 | ||
| 2026-06-12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6-29 | |
| ****一批房屋建(构)物及机器设备资产转让,详情请电话咨询。 | ||
| 本次转让的设备类资产共计 549 项,主要为锤式破碎机、压滤机、电动滚筒、鼓风机、振动电机、皮带机、圆盘给料机、空压机、振动筛、测灰仪等专用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批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 标的所在位置**** |
| ******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集团****公司 |
| 2026-06-01 | 评估基准日2026-02-28 |
| 511.09 | 账面净值(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
| **** | ||
| 914********3558418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区**东路216号 | 经营规模微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 1632.653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保栋 | |
|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金融分类||
| 董事会决议 | ||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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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转让方审核 | |||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否 | ||
| 150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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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失信行为(意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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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150万元受让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技术协议》、《资产交易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的5%交纳)、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的5%交纳)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待合同及相关协议全部内容履约完毕,无遗留问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如有违约事项,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执行,不足部分,另行交纳。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废旧设备、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自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移交。移交后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4、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由受让方负责完成转让标的拆除及外运,并承担一切费用与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5、转让标的为不含税价,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为受让方开具13%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中废旧机器设备以实物现有状况进行交付,若其实际数量、重量与公告内容有出入,不影响交易结果,成交价不作调整。 7、涉及拆除事项的,受让方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及环保法律、法规及《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等,以及转让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采用拆除爆破的建(构)筑物,受让方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一GB6722-2014、《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一GA990-20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8、危险废物处置,受让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并负责办理安全、环保、园林、城管、交通、****政府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将危险废物处置并清运出厂。 9、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签约,成交价按挂牌价与受让报价孰高原则确定。 10、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出具书面签字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料:《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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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处置资产为闲置资产,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清单》等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场踏勘,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 3、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底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撒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移交确认书》等附件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违约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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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朱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51****5723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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