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6月5日,我分局对《****0103街区HR00-0103-60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阳台、防火挑檐、设备平台、飘窗等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户型设计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开敞阳台面积不大于套内10%,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防火挑檐、设备平台均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按规范要求设计,不计入建筑规模,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飘窗严格执行国标尺寸,我单位承诺后期不改造使用。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回车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回车场、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设施等设计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规范要求。项目回车场15×15米,项目无侵占公摊的私家电梯厅、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占用绿地等内容情况。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公示图纸表达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项目设计方案,我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总平面图等设计文件,楼栋参数、**、设备设施等均符合《**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范文件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书面承诺和合同等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开发及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绝不采取任何违规操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不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变相偷面积、不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信息、不诱导购房人进行违章搭建空间。配套点位:明确约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垃圾收集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具置及交付标准。在项目销售案场内设置合规建设公示墙,将上述承诺内容、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文件、面积测绘报告等关键信息长期公示,接受购房人及社会各界监督。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涉及房产销售及合同等事项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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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