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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报废物资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6-06-15 |
| 2026-06-22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徐小姐、楼先生|联系电话:0571-****5592、****536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一批报废物资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一批报废物资 | ||
| 规格型号 | / | 计量单位 | 批 | |
| 数量 | 0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市 | ||
| 现状分析 | ||||
| 瑕疵情况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以及标的涉及拆除的范围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文三路90号27幢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8192D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7.54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风险。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及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项目标的交付及转收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转让方提供的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 |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
| 展示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 | ||
| 联系人姓名 | 宋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 | 132****1331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再生**回收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容包含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内容或提交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附件 标的清单670********2744593.xlsx 、 附件 消防、安全(样本)330********25762770.doc 、 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样本)786********7960096.docx 、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581********81943725.doc 、 附件 在线报价承诺函217********72033280.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徐小姐、楼先生 | 电话 | 0571-****5592、****5368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1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