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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甲醇****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色能源(甲醇****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年经营:30万吨甲醇、40万吨M100车用甲醇燃料、2400吨氪氙浓缩液以及30000吨各类气体充装。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8.07亩,拟建以下:1、拟建甲醇和M100车用甲醇燃料储运充装设施,包括:5000m3甲醇储罐2座,5000m3M100车用甲醇储罐2座,2000m3M100车用甲醇储罐2座,3m3缓冲罐一座,装卸设施、尾气处理设施;2、拟建氪氙浓缩和气体储运充装设施,包括:氪氙浓缩装置1套(含精馏塔),150m3液氧储罐台、50m3液氧储罐1台、50m3液氮储罐1台、50m3液氩储罐1台、50m3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台、汽化装置、装卸设施、气体充装间1座及相关充装设施;3、拟建办公楼1座(含化验室、控制室)、餐厅1座、停车场1处、门卫室2处;4、拟建危废间/丙类仓库、消防泵房、变配电室、消防水罐、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市**玉岭路和309国道交叉口西南侧。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设计费:50万元。(2)施工费(含设备费)用采取百分比报价的方式。招标控制价为评审施工费(含设备费)审定金额的100%。 2.3计划总工期:608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48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符合下列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指采购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等合规的建筑材料,在使用规程中按照建筑行业规定抽检、取样等,对这一过程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标书代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3 08:30至2026-06-18 17:30(**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提出,联系人:武园园,电话:0310-****082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51****074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绿色能源(甲醇****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 |
地址: |
****开发区**路5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范丽娟 |
项目负责人: |
武园园 |
| 电话: |
151****074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0-****08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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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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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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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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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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