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周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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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11: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3991

传真:029-****3990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县农商西街17****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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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省**市**县楼观镇西楼村

**天****公司

就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起点:E108度16分31.955秒,N34度03分34.514秒,终点:E108度16分12.305秒,N34度03分58.509秒。建设内容主要为**护岸1608.63m,其中:左岸835.23m,右岸773.40m。上游段(**引水渡槽以南段)护岸采用直立式重力式挡墙结构;下游段(**引水渡槽以北段)坡式护岸采用生态护坡+埋石混凝土基础结构型式。

1.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简易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存在基坑排水段,基坑底部设环形排水沟集水井,经水泵抽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商品混凝土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设施。严禁废水排入河道。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机械设备及汽车尾气等。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运输易起尘物料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车辆滞留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物料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设置禁止鸣笛、限速标识。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护岸施工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暂时堆放于施工区河**侧,临时堆存高度≤1.5m,堆土**道一侧设置土袋挡墙,堆土表面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压实,土石方大部分用于施工回填,剩余无法回填部分弃土就地平整,弃石均匀铺摊在护岸工程坡脚,用以减缓水流对坡脚的冲刷。导流工程开挖土石全部就地平整;施工前期场地清理出的杂草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临时道路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单独剥离并妥善保存,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和表土回覆,恢复原用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破坏周围植被,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禁止越过导流渠施工,以减轻施工活动对河流水体的扰动;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以免影响河流水质;施工期间禁止河道采砂,禁止将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废物向河道倾倒;施工期间禁止引进外来鱼类;严禁施工人员毁坏、捕杀水生动植物。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捕猎和惊吓各类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以免惊扰动物栖息、觅食等活动。施工完成以后导流工程及时回填及恢复,以免影响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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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站

**县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

**省**市**县翠峰镇

**天****公司

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起点:E108度03分12.249秒,N34度06分05.291秒,终点:E108度04分22.000秒,N34度07分14.334秒。建设内容主要为**护岸4.72km,其中:左岸2.36km,

右岸2.36k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结构。

1.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存在基坑排水段,基坑底部设环形排水沟集水井,经水泵抽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商品混凝土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设施。严禁废水排入河道。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机械设备及汽车尾气等。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运输易起尘物料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车辆滞留时间;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物料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机械设备。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运输车辆经过项目附近村庄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设置禁止鸣笛、限速标识。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护岸施工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暂时堆放于施工区河**侧,临时堆存高度≤1.5m,堆土**道一侧设置土袋挡墙,堆土表面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压实,土石方大部分用于施工回填,剩余无法回填部分弃土就地平整,弃石均匀铺摊在护岸工程坡脚,用以减缓水流对坡脚的冲刷;导流工程开挖土石全部就地平整;施工前期场地清理出的杂草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工程施工区域不产生废机油。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临时道路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单独剥离并妥善保存,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和表土回覆,恢复原用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破坏周围植被,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禁止越过导流围堰施工,以减轻施工活动对河流水体的扰动;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以免影响河流水质;施工期间禁止河道采砂,禁止将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废物向河道倾倒;施工期间禁止引进外来鱼类;严禁施工人员毁坏、捕杀水生动植物。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捕猎和惊吓各类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以免惊扰动物栖息、觅食等活动。施工完成以后导流工程及时回填及恢复,以免影响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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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市农业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一期)

**县富仁镇大寨子村

**恒盛****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5.15亩(30100平方米),依托**县富仁镇13村果蔬育苗保供设施项目原有设施大棚,购置养殖床、卵房恒温恒湿设备、烘干机、筛分机等设备,建成养殖蛋白虫3000吨农业循环产业生产能力。

废气:大棚/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纳米矿晶喷淋一体机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在大棚/车间内部及周边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废水: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幼虫及苍蝇尸体、固态缓释生物除臭药剂滤芯、废滤网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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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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