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陶瓷基板用氮化硅粉体制备项目

审批
河南-洛阳-孟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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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4342020万烨
冯慧姝**省**市**县
**市****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陶瓷基板用氮化硅粉体制备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9-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省**市**县 ******开发区华阳园区
经度:112.504730 纬度: 34.867270****环境局
2024-08-20
洛环审〔2024〕15号****
9350
60914********4342020
****914********4342020
**********公司
****0304MA47TMGD7Q2026-03-31
2026-05-152026-06-1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774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高纯氮化硅粉体30t/a高纯氮化硅粉体30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体工艺流程:液氨精制→氨解反应→过滤、洗涤、干燥→两级煅烧及粉碎→包装→产品氮化硅主体工艺流程:氨解反应→过滤、洗涤、干燥→两级煅烧及粉碎→包装→产品氮化硅
液氨精制工序缓建,原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原料液氨纯度由99.99%提升至99.9999%,液氨无需精制工序可直接进入氨解反应,液氨精制工序缓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 ①生产工艺产生的含氨、甲苯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冷凝、尾气回收装置(深冷)、尾气处理装置(两级水吸收塔+三级硫酸吸收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甲苯回收装置)等净化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②硅亚胺气力输送废气收集后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硫酸吸收塔)由32m排气筒(DA015)排放; ③氮化硅成品输送、粉碎及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7)达标排放; ④氯化铵、硫酸铵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3#、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⑤甲苯储罐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⑥氨水储罐呼吸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其两级水吸收塔单元)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废水: ①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全厂区初期雨水量不新增,初期雨水经一期工程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1座有效容积3062m3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废水管网; ②硫酸铵蒸发结晶冷凝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原水预处理树脂再生废水依托一期工程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③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液氨精制工序产生的废分子筛由厂家现场更换,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尾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活性炭、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更换后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沾染废油废包装物、实验与检验产生危险废物(检验、实验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废试剂瓶,过期试剂等)专用容器密闭收集后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储,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系统新增泥渣依托一期工程建设污泥暂存库房暂存,定期外运水泥厂综合利****填埋场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托一期工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噪声: 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废气: ①生产工艺产生的含氨、甲苯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冷凝、尾气回收装置(深冷)、尾气处理装置(两级水吸收塔+三级硫酸吸收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甲苯回收装置)等净化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②硅亚胺气力输送废气收集后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硫酸吸收塔)由32m排气筒(DA015)排放; ③氮化硅成品输送、粉碎及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7)达标排放; ④氯化铵、硫酸铵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3#、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⑤甲苯储罐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⑥氨水储罐呼吸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其两级水吸收塔单元)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废水: ①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全厂区初期雨水量不新增,初期雨水经一期工程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1座有效容积3062m3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废水管网; ②硫酸铵蒸发结晶冷凝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原水预处理树脂再生废水依托一期工程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③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尾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活性炭、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更换后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沾染废油废包装物、实验与检验产生危险废物(检验、实验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废试剂瓶,过期试剂等)专用容器密闭收集后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储,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系统新增泥渣依托一期工程建设污泥暂存库房暂存,定期外运水泥厂综合利****填埋场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托一期工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噪声: 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液氨精制工序缓建,无废分子筛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地下水及土壤: 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同时土壤保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等措施。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储罐区周围设置防火堤,储罐之间设置隔堤;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全厂事故水收集系统。地下水及土壤: 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同时土壤保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等措施。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储罐区周围设置防火堤,储罐之间设置隔堤;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全厂事故水收集系统。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394 23.674 0 0 0.394 0.394
0 0.045 1.289 0 0 0.045 0.04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13 0 0 0 0 /
0 0.1251 1.9528 0 0 0.125 0.125 /
0 0.0319 1.091 0 0 0.032 0.032 /
0 0 0.6036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硫酸铵蒸发结晶冷凝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原水预处理树脂再生废水依托一期工程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回用水池pH7.0~7.1,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15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107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最大值为774mg/L,氯化物浓度最大值为253mg/L,总氮浓度最大值为28.6mg/L,回用于一期工程尾气淋洗塔,剩余进入蒸发结晶装置,不外排。
2 厂区总排口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 2015)表1 企业废水总排口间接排放限值、《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限值 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值7.4~7.5,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33mg/L,总氮浓度最大值为29.7mg/L,氟化物浓度最大值为1.36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13.6mg/L,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58mg/L,氯化物浓度最大值为146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最大值为431mg/L,厂区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悬浮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的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氯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15排气筒、DA016排气筒、DA017排气筒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①生产工艺产生的含氨、甲苯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冷凝、尾气回收装置(深冷)、尾气处理装置(两级水吸收塔+三级硫酸吸收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甲苯回收装置)等净化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②硅亚胺气力输送废气收集后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硫酸吸收塔)由32m排气筒(DA015)排放; ③氮化硅成品输送、粉碎及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7)达标排放; ④氯化铵、硫酸铵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3#、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⑤甲苯储罐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⑥氨水储罐呼吸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其两级水吸收塔单元)由32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氯化铵包装废气、硫酸铵包装废气经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解反应废气、过滤洗涤干燥废气、闪蒸及精馏提纯不凝尾气、循环罐及缓冲罐废气、氯化铵离心废气、氯化铵干燥废气、硫酸铵蒸发结晶干燥废气、煅烧废气经依托的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两级水吸收塔+三级硫酸吸收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甲苯回收装置)”净化处理后,硅亚胺气力输送废气经依托的氮化硅项目(一期)“袋式除尘器+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硫酸吸收塔单元)”净化处理后,甲苯储罐呼吸气经依托的氮化硅项目(一期)尾气处理装置(直接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3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5kg/h,氨的排放浓度最大值0.78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kg/h,甲苯均未检出,颗粒物、NOx、氨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且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氮化硅成品输送、粉碎及包装废气依托氮化硅项目(一期)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4.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3类排放限值 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中硅高科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1~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1~4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固废:液氨精制工序产生的废分子筛由厂家现场更换,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尾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活性炭、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更换后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沾染废油废包装物、实验与检验产生危险废物(检验、实验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废试剂瓶,过期试剂等)专用容器密闭收集后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储,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系统新增泥渣依托一期工程建设污泥暂存库房暂存,定期外运水泥厂综合利****填埋场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托一期工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危险固废:尾气处理装置产生废活性炭、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更换后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沾染废油废包装物、实验与检验产生危险废物(检验、实验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废试剂瓶,过期试剂等)专用容器密闭收集后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储,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酸性废水处理系统新增泥渣依托一期工程建设污泥暂存库房暂存,定期外运水泥厂综合利****填埋场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托一期工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垃圾处置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罐区、制冷站、产品库、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办公生活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罐区、制冷站、产品库、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办公生活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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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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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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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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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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