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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孙以萍 |
| 杨旭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新州镇轻工业区 |
| ****年产300吨白厂丝缫丝厂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41-C1741-缫丝加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新州镇轻工业集中区 |
| 经度:105.313120 纬度: 24.782680 | ****机关:******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1-13 |
| 百环管字〔201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01W |
| 2020-07-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态兴环境****公司 |
| ****1000MA5NW18U0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E16CX09A | 竣工时间:2025-01-02 |
| 2025-0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5 |
| 2026-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168CrtF |
| 一、项目已于2013年4月建成投产,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该《报告书》基本按照规范编制,环境现状调查结论较客观,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可信,提出了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可行。该《报告书》可以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位于**县新****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为19692.50m2,建筑面积约为8079.25m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0吨白厂丝,共安装8组自动缫丝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有:生产区主要建设缫丝车间、复摇车间、煮茧车间等;生产配套区建设副产品车间、仓库、鲜茧车间和锅炉房、配电房、污水处理系统等;****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项目锅炉燃料使用废木材、废木屑以及周边居民旧房屋拆除的废木板材。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于2013年4月建成投产,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该《报告书》基本按照规范编制,环境现状调查结论较客观,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可信,提出了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可行。该《报告书》可以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位于**县新****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为19692.50m2,建筑面积约为8079.25m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0吨白厂丝,共安装8组自动缫丝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有:生产区主要建设缫丝车间、复摇车间、煮茧车间等;生产配套区建设副产品车间、仓库、鲜茧车间和锅炉房、配电房、污水处理系统等;****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项目锅炉燃料使用废木材、废木屑以及周边居民旧房屋拆除的废木板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白厂丝,本次验收生产规模年产150吨白厂丝,项目原设计全厂生产线为八条,二期验收为四条生产线,年产150吨白厂丝。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白厂丝,本次验收生产规模年产150吨白厂丝,项目原设计全厂生产线为八条,二期验收为四条生产线,现新增一条生产线,二期验收共五条生产线,全厂共九条生产线 |
| 因属于增加生产线,但因工作制变化由两班制变为一班制,故项目总体产能不增加,且由验收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白厂丝以干茧为原料,经过剥茧、选茧、煮茧、缫丝、复摇、整理等工序生产白厂丝。项目不涉及到浸泡、漂染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白厂丝以干茧为原料,经过剥茧、选茧、煮茧、缫丝、复摇、整理等工序生产白厂丝。项目不涉及到浸泡、漂染等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建设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处理站建成前,煮茧车间、缫丝车间、复摇车间及副产品车间废水经处理后可采用罐车送至隆****处理厂处理,污水水质要满足隆林各族自****公司提出的接收水质指标要求。蚕蛹破碎产生的高浓度废水可采用预酸化池、循环池、厌氧反应塔、CASS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高浓度生产污水可****农业局提出的要求用于林木、桑蚕种植区的施肥用水。****处理站建成投入运营后,煮茧车间、缫丝车间、复摇车间及副产品车间污水经处理后要循环回用;蚕蛹破碎产生的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可设置临时排污专用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水水质要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 (二)锅炉烟气须采取水膜除尘处理措施,外排烟气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采取措施,确保厂界恶臭浓度须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二级标准。 (三)项目产生的木灰渣、锅****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可用于农业施肥。 (四)应采取减振、建筑封闭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业主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六)项目环保防护距离为200米,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允许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一)建设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处理站建成前,煮茧车间、缫丝车间、复摇车间及副产品车间废水经处理后可采用罐车送至隆****处理厂处理,污水水质要满足隆林各族自****公司提出的接收水质指标要求。蚕蛹破碎产生的高浓度废水可采用预酸化池、循环池、厌氧反应塔、CASS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高浓度生产污水可****农业局提出的要求用于林木、桑蚕种植区的施肥用水。****处理站建成投入运营后,煮茧车间、缫丝车间、复摇车间及副产品车间污水经处理后要循环回用;蚕蛹破碎产生的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可设置临时排污专用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水水质要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 (二)锅炉烟气须采取水膜除尘处理措施,外排烟气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采取措施,确保厂界恶臭浓度须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二级标准。 (三)项目产生的木灰渣、锅****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可用于农业施肥。 (四)应采取减振、建筑封闭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业主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六)项目环保防护距离为200米,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允许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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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工序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 节池、两级曝气生物滤塔、活性炭砂滤塔 | 已监测 |
| 1 | 水膜除尘设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 锅炉配置一套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的烟气用一根35m高的烟囱排放 | 已监测 |
| 1 | 减振、建筑封闭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减振、建筑封闭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带 | 已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木灰渣、锅****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可用于农业施肥 | 项目产生的木灰渣、锅****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可用于农业施肥 |
| 1 | 项目业主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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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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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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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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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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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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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