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2、工程地点:****经济开发区永圣路5号
3、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4、建设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约92.5MW/185MWh,总投资约18130.82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估算额(万元) |
| 1 |
****电站项目 |
****公司****电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安装。 |
17324 |
五、本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由各投标人根据本招标项目规模、特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自行配置。标书代写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如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06月16日18时00分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季女士
电话:134****8259
联系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南翔**侧4幢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7****1522
地址:****工业园区内
发布单位:****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7****1522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