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王兆民等十一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2(**)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1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 时效性:****关于王兆民等十一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2(**)
1.王兆民C11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控规8号街区C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0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欧善德地位于**市那大鸿达路水产品供销住宅小区A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9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陈小焜宗地位于**市那大**北路后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30.38平方米,**建筑面积399.7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4.万勇江宗地位于**市兰洋路西侧鸿达小区第4A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270.90平方米,**建筑面积391.7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5.唐宁01宗地位于儋****公司A01号(荔园小区南侧),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8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85米。
6.王兆民C12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控规8号街区C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0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7.王兆民C13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控规8号街区C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2.0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8.黄炳贵宗地位于**市那大美乐二街(原春阳园住宅小区C21、2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84.80平方米,**建筑面积398.0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9.郭江鸣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3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10.王瑞伟宗地位于**市东成镇**路,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4.5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1.陈柳女宗地位于儋****社区十一号小区一巷1号(原**市白马井规划住宅小区11#A0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88.1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以上十一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3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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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