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咸水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兴水函〔2026〕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咸水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一致认为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县咸水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
三、项目建设地址
**县古夫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5044.5m,其中:咸水河干流段长330.0m,咸水河屈家河段长137.0m,咸水河坝子村段长74.0m,咸水河舒家河段长556.0m,咸水河**槽段长557.0m,咸水河何家沟段长327.0m,咸水河平水段长1071.0m,咸水河红岩河段长398.0m,咸水河**垭段长1594.5m。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河道疏浚清障2149.5m。
2.岸坡护砌3117.5m,其中:**浆砌石挡墙护岸2136.5m,**预制六角块(空心)护岸582.5m,现状挡墙护脚348.5m,护坡修复50.0m。
3.**涉河建筑:**防洪墙82.5m,**旱闸1座;拆除重建箱涵2座。
4.信息化建设:**2处水位站、2处雨量站、10处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现状信息化系统等。
五、项目设计方案
(一)工程等级及标准。
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建筑物抗震烈度6度。
(二)河道清障工程。
疏浚清障总长度2149.5m,平均深度0.5m,主要清理河沟内的泥沙、乱石、杂物、杂草及建筑、生活垃圾。
(三)岸坡护砌工程。
1.浆砌石挡墙。采用直立式和仰斜式两种型式。其中直立式挡墙,挡墙净高1.5-3.0m,墙顶宽0.5m,设0.1m厚C25混凝土压顶,挡墙临水侧坡比1:0.1,背水侧坡比1:0.4,基础采用C25埋石混凝土基础;仰斜式挡墙净高1.5-2.0m,墙顶宽0.6m,临水侧坡比1:0.5/1:0.7,背水侧坡比1:0.3/1:0.5,基础采用C25埋石混凝土基础。
2.混凝土预制六角块(空心)护坡。护坡迎水面采用12cm厚C25混凝土预制六角块(空心)护坡,下部铺设15cm厚碎石垫层。坡脚设宽1.0m、高1.5mC25埋石混凝土脚槽。
3.护脚加固与护坡修复。对现状挡墙冲刷严重的部位采用C25埋石混凝土加固,护脚埋深1.5m,厚0.6m。对现状护坡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型式与原护坡保持一致,修复长度50m。
(四)涉河建筑物。
1.**防洪墙。防洪墙宽度0.6m,采用C25混凝土浇筑,设置旱闸1座。
2.建筑物工程。咸水河何家沟段拆除重建箱涵2座,箱涵长度均为25m,单座箱涵共计5孔,边孔内空尺寸3.5m×4.25m,中间3孔内空尺寸3.5m×4.5m。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07.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890.2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6.0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11.61万元,独立费投资157.12万元,基本预备费60.2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4.7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7.3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95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5〕17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宜府办函〔2025〕4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1.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实施告知书
****改革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项目名称:**县咸水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单位:万元
| 编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定概算 |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1265.25 |
| 一 |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 890.26 |
| 二 |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6.01 |
| 三 |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四 | 第四部分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五 | 第五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111.61 |
| 六 | 第六部分独立费用 | 157.12 |
| 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 | 1205 | |
| 基本预备费 | 60.25 | |
| II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静态投资 | 34.74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静态投资 | 17.36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静态投资 | 89.95 |
| Ⅴ | 工程总投资(I~IV合计) | 1407.3 |
附件2
****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实施告知书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省委****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按计划规范建设实施,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和决策管理。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主动向发改、财政、审计、自然**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政府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应通过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相关手续,增强科学决策和自律意识。
二、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流程。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依法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纳入公共**交易平台,接受统一监管。
三、依法完成各阶段审批手续。及时完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审批手续。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民用建筑项目,需在发改(人防股)办理审批手续。
四、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合规有序。
五、坚守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不得****政府投资资金,严禁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隐性债务。
六、强化投资概算管控力度。经核定的概算是控制项目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规范投资计划与概算调整。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内容、标准、建设工期和概算。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实行审批制,因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和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核定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可申请调整。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含增加资金解决方案),县政府项目办组织参建单位、财政、发改、****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实地查验,集体讨论决策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整概算原则上应在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后开展,不得以调整概算的名义变相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八、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管理。项目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施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分级履行变更程序,不得将工程变更随意分割、化整为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严格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分类审批。调整变更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进入竣工结算程序。
九、筑牢质量安全管理防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综合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强化措施保障,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杜绝非法干预工期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基本建设财务有关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禁转移、侵占、挪用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用款计划审核拨付资金,保障建设资金规范使用。
十一、及时办理竣工收尾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手续。
十二、主动接受全程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察、发改、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稽查或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十三、厘清监管责任体系。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审批负责;财政、自然**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分别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规划、土地、环评、安全评价等负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或归口管理的下属单位,及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项目竣工后,按照“多验合一”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联合验收;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负责。本告知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