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镇酷咖食品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整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至 2026 年6月17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马武镇酷咖食品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整治) | |||||
| 项目编码 | ****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608.09元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8****632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7744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工期 | 质量 | 其他(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 | ****652.73 | ****652.73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99.96 |
| 第二名 | **市****公司 | ****914.82 | ****914.8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99.95 |
| 第三名 | ******公司 | ****180.31 | ****180.3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99.94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其他详见附表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详见附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单位及情况: 1、****公司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没有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等资料以及技术负责人职称等资料,根据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一览表》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2、****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低于异常警戒线,其提供的《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根据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一览表》"A-2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有),否决其投标”。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188****6328)提出异议。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 **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 023-****3687 | |||||
| 招标人(盖章): 2026年 6月 12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 6月 12日 | |||||
| 注:一、公示内容应当包含: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2.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二、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打分情况、中标候选人及其管理人员的业绩(包括资格业绩和商务加分业绩)、中标候选人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公示信息等内容较多时,可以以汇总表形式(详见附表1、2、3)公示。 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