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道337**县陈淋子镇至祖师庙镇段改建工程由K 0 十 000 至k9
9 十 678 , 长 约 9.678 km, 公路等级为 二 级 ,设计速度为 60km/h 沥 青砼 路面。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伍仟叁佰柒拾叁元(¥465373.00 )。
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孙高云J GJ****063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合 格 ;安全目
标: 零 事 故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2025.****.1,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
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900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 阶段)监理 1 8 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7 2 0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 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