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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大旺村典型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大旺村典型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大旺村典型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1225-04-01-42967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2.95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32.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1万元,预备费3.69万元。资金来源在在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第四批)(粤财农〔2026〕7号)中每个村安排100万元,剩余资金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中统筹安排。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街大旺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口标识1处,村内基础设施改造完善1项,宣传广场1509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183平方米,鸡舍整治142平方米,溪流整治85米,污水治理工程1项,标识系统1项,新增灯具2盏等户外配套设施;****基地碎石路267平方米、戏水池597平方米、园路1789平方米等整治建设工程。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建设。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大旺村典型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概算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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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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