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我公司****6万吨/年铝灰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进行调试,并对调试起止时间进行公示。本次拟定于2026年6月12日起进行调试,于2026年12月12日前完成调试工作。特此公示。项目名称:****6万吨/年铝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西路54号
建设单位:****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6年6月12日~2026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总 187****2637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