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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大洛镇罗坑源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18条中因释义可能造成偏差,现做出以下补充:
★18、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每天打卡,打卡时长不得少于8小时,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无法达到打卡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
本次补充通知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按照原公告、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执行。标书代写
中禹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