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壮大企业自身实力,实现快速发展,****拟将**市飞天燕瓷土矿开采规模由80万t/a扩大至120万t/a。现委托****承担我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市飞天燕瓷土矿年采陶瓷土80万吨扩大至120万吨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下津海鹅头村
生产规模:年产瓷土矿120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装作业粉尘、围岩中转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本项目采取洒水、自动喷雾等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车辆冲洗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非雨季地表径流设置沉淀池进行收集、处理,回用于**除尘。雨季无法消纳部分经沉淀池收集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限值后,汇入**北面、西面、西南面的排洪沟,通过沟渠流向桂坑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非雨季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雨季由于大量雨水冲击,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污染物比较单一,主要为SS,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③噪声:根据预测,项目**采场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④固废:本项目开采剥的围岩和沉淀池沉渣均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②对本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评的其他意见。
(五)公众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主要方式
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和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如下: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DyKP9Qs3A7Em2cyix0zotw
提取码:0q6z
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
https://pan.**.com/s/1G16ca8bVBDkkrvA3q6oK9gpwd=vwij
提取码:vwij
2、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1****3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