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被服 | 夏凉被 | 无 | 200cm×150cm 常规单人床使用 | 个 | 209 | 否 | 是 | 是 | 一、核心技术指标1.尺寸:长200cm×宽150cm,误差±2cm;2.面料:100%锦纶;3.填充物:聚酯纤维≥80.2%,莱赛尔纤维≥19.8%;4.接触瞬间凉感≥0.15J/(cm2.s);5.顶破强力≥180N;6.起球等级≥4级;7.水洗尺寸变化率:+2.0%~-7.0%;8.安全标准: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产品无异味、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二、商务及服务要求1.样品要求。供应商报价须同步提供对应规格样品1件,样品最晚接收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上午10:00,逾期未提交按无样品处理,视为无效响应。样品各项参数须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可反复高温机洗、消毒灭菌,具备牢固耐用、不缩水、不褪色、不起球、防静电、可漂洗熨烫等特性。样品不合格同样视为无效响应;样品制作、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资料提交。供应商须随样品一并邮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第三方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彩色扫描件,同时提交《供货商品符合采购方需求承诺书》《供货时间保障承诺书》《供货商品与提供样品一致承诺书》。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并同步上传至电子卖场比价附件栏。3.包装与标识。样品与纸质资料分开密封包装,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供应商名称;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可凭单位证明自行取回样品。4.配送服务。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完成送货,全程免费提供装卸、搬运服务,货物送达时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染,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5.质保及售后服务。①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货物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产品由供应商免费更换;②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置,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采购方全部损失。三、评审规则1.评审依次开展资质审查、资料核验、样品核验,全部实质性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有效比价范围;2.本项目为电子卖场比价采购,有效响应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四、验收及违约要求1.样品验收。评审阶段逐项核验样品尺寸、面料、填充物、凉感、顶破强力、起球等级、水洗尺寸变化率等指标,样品需与采购需求、投标描述完全一致,外观无破损、瑕疵、异味。任意一项不达标,判定为无效响应。2.货物送达后开展现场验收,核查货品包装、数量、规格、做工、性能及随附资料,货品须与采购需求、成交样品保持一致。现场验收不合格当场拒收,供应商须在 15日内更换货物,二次到货仍不合格的,直接取消成交资格。所有验收均合格后,且无质量、服务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由采购方出具验收报告。3.违约处置。货物在验收、入库及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尺寸、材质、工艺、性能不符合采购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搬运、人工、补货等全部损失。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终止理由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