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生猪屠宰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屠宰场生猪屠宰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机械化生猪屠宰项目)同类项目业绩,共计1份。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两项:1、对应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2、该业绩对应的任意一期发票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4.2特定条件:包:1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6年6月 12日至2026年6月 22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6月 12日至2026年6月 22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址:****广场1栋1梯8楼)。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或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按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标书代写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7月3日上午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广场1栋1梯8楼】。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3日上午09:30]。****(地址:****广场1栋1梯8楼)。与采购公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com/),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
地 址:**省**市**市**岩前福门路148号
联系人:庄传胜
联系方法:0593-****248
11、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1栋1梯8楼
联系人:阮芳玲
联系方法:151****1882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本项目总预算:36.5元/头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6.5元/头
采购包最高限价:36.5元/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30万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经营年限 |
数量 |
单价 |
| 1 |
1-1 |
生猪屠宰服务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按实结算,投标报价时屠宰数量暂按157940头/年计算,具****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开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为依据进行核算数量。) |
35元/头 |
| 1 |
1-2 |
原水及污水处理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向招标人支付原水及污水处理费用:原水费按《****物价局****管理处自来水源水供水价格的通知》(鼎价〔2016〕19 号)规定的 0.27 元/立方米计取,污水处理费按《****改革局关于调整**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鼎发改价格〔2016〕80 号)规定的非居民 1.98 元 / 吨计取。 |
1.5元/头 (固定报价) |
注:1、签约合同价以中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为准并按实结算,该综合单价已包含生猪屠宰服务费、原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向招标人支付原水及污水处理费用:原水费按《****物价局****管理处自来水源水供水价格的通知》(鼎价〔2016〕19 号)规定的 0.27 元/立方米计取,污水处理费按《****改革局关于调整**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鼎发改价格〔2016〕80 号)规定的非居民 1.98 元 / 吨计取。2、 投标人须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应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3、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一经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