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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经营权
转让说明事项:**** 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经营权 竞买须知 ****(以下简称“拍卖人”)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拍卖活动(以下简称“拍卖”)。敬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须知,否则拍卖人视:“所有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竞买须知》,并愿意遵照执行。”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告知如下: 本次拍卖会中所有标的物均以其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的实际权属状况、使用状况、瑕疵及标的物实际或可能存在、表面和潜在的瑕疵和风险(包括实物面积、质量和权利等),竞买人应自行调查、承担和处理。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地点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查看拍卖标的,放弃实地查看的视同认可拍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新旧程度、权属、真伪或品质和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并视“所有竞买人在拍卖会中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的情况下自行做出的决定,完全接受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情况,自愿承担标的办理移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自愿承担可能无法取得标的实物等一切风险及障碍等,同意以拍卖标的物现状参与竞买及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已成交的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1.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经营权。经营权对应的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的运营、维护、管理及相关的配套的基础设施使用权等,本工程由陆域排放管和海底放流管两部分组成。其中,陆域排放管管道总长16.752公里,设计规模为3.47万m3/d,管径DN600,管材为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海底放流管管道总长3.56公里,设计规模为11.81万m3/d,管径DN1000,管材为玻璃钢夹砂管。管道走向图: 2.经营年限:30年; 3.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经营权体捆绑拍卖起拍价人民币肆亿零肆拾叁万元整(¥40043万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二、拍卖、展示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 分 2.展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22日 3.拍卖地点:**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交易中心)开标厅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竞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然人须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四、竞买手续 1.竞买人应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17时前,持****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竞买人须在2026年6月22日下午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 账号407****66305, 开户行: 中国银行**支****公司指定的账户,转帐时须注明为“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经营权拍卖”及款项名称。 3.符合上述条件的即成为正式竞买人。 4.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和保证金收据领取号牌,方可进入会场参加竞买。拍卖会按规定的时间开拍,若竞买人未及时到场或未到场视为放弃竞买权利。 5.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后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应于会后将号牌原样退还给拍卖人,拍卖人在3个工作日内办妥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拍卖标的物现状声明与竞买人责任约定 本次拍品物均以当前现状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的实际权属状况、使用状况、瑕疵及标的物实际或可能存在、表面和潜在的瑕疵和风险(包括实物面积、质量和权利等),竞买人应自行调查、承担和处理。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地点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查看拍卖标的,放弃实地查看的视同认可拍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或者查验拍卖标的物的新旧、真伪、质量、相关手续等情况,并对该标的物的价值进行自我判定,竞买人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看样时间视为认可,其竞买行为与结果,均视为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介绍及评价仅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承担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方式、加价幅度、成交确认、成交价 1.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幅度进行应价,亦可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举牌口头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以击槌确认拍卖成交。 2.最高报价经拍卖师以击槌的方式表示成交,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买受人在《**省拍卖成交确认书》一栏上签名时,必须慎重填写买受人,不得更改。委托代理人签名应在“代理人”一栏上签署。 3.本次拍卖活动的保证金、起拍价、保留价、成交价均为人民币。 4.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价中均未含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履约保证金。 七、款项的结算 买受人应根据经营权协议签署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向****交付全部转让价款,逾期,视为违约处理,取消成交资格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标的物移交 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全款后,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相关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权属转移有关手续。 3.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有关标的物的权利和风险随之转移,****政府政策调整或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物不能完整移交或买受人预期目的无法实现,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告知及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系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数据来自**永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拟出让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尾水排放工程提质增效项目30年运营期经营权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拍卖人对标的质量、规格、面积等均不承担保证责任。若与拍卖公告或拍卖文件中所描述的不一致,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名称不符或面积存在差异不予负责,该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品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物的状况的承诺,竞买人有义务对标的实际状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 2.有关税费承担,具体税项及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法定缴纳义务方各自承担缴纳,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受人承担。《经营权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明确缴纳方的,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受人缴纳。 3.本次拍卖标的的毁损、遗失等风险,自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委托人对拍卖人承诺对标的物具有处分权,买受人在受让标的后,委托人仅按相关产权中的面积、标的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物。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当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或未在约定期限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等拍卖款项的,以及违反《竞头须知》(含附件)、《竞买协议书》、《拍品目录》等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拍卖人均视其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暂时留存拍卖人处,用于对委托人进行补偿。若买受人已交款项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拍卖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买受人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一、其他 1.本次拍卖公告拍卖标的物目录中提供的数据、形状、位置等系**永信评报字(2026)第13号。如有不符,拍卖成交价不变。 2.根据要求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本《竞买须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常权益不受侵害。 3.竞买过程中拍卖师有权不解答任何问题。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应价,不得阻碍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其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物,竞买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各方当事人应自觉遵守本期的《竞买须知》和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违约者则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6年6月13日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