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推进****中心**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规划范围:依据已批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以****科技**(含金马现代物流园、**生态软件、****开发区)、**镇为主的港城网融合发展片区。北邻**,南至粤海铁路西线,西至**港和金马物流园西边界,****县行政边界,总面积8921.41公顷。
发展定位:深挖自身优势、把握战略机遇,紧扣“澄接世界、迈向未来”的全县发展愿景,聚力打造“****基地”:现代化**产业**、****示范区、****基地、****基地。
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扩大油服油贸产业、全面提升高端制造产业、优化供应链物流业、完善生活性服务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规划编制符合国家、**省、**县等相关上层位规划**策的相关内容,与同层位发展规划相协调,符合国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符合**省、**县相关规划要求。
规划实施中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以及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情况下,****中心**规划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详见附件1。
三、公众意见征集范围和途径(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该规划范围及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
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规划实施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电子邮件)申请,查阅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网络查阅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2。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8449
邮箱:****@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0452
邮箱:****@qq.com
附件1 :****中心**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