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纪要
本答疑澄清纪要文件主要是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出答疑问题进行答复。若本答疑澄清纪要文件与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文件为准。
澄清部分:
无。
答疑部分:
1、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48页“6.7甲方与乙方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甲方按合同约定单价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将结算表以书面形式交付甲方,若甲方对结算内容有异议,应书面回复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经甲方认可的国家合法的商品发票),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可否说明办理付款手续的时间,即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多少日内支付对应款项
答:关于付款时限,暂不补充约定发票到账后的具体付款时限,实际付款周期按甲方内部审批流程及项目资金统筹安排执行。
2、第五章供货要求第75页:“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采用两个包组进行采购,分配比例为60%、40%。”,从中只能获悉包1、包2的数量,可否提供包1、包2具体的交货地点以及各交货地点的需求量
答:关于各包组交货地点及点位需求量,所供货物的供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第五章供货要求第76页:“供应商应严格遵循****下属各单位的要求,提供每车次卸货量介于5至30吨的聚合硫酸铁药剂供应服务”,从中只能获悉单次送货量介于5-30吨,为了投标人能更精准核算运输费用,从而精准报价,可否结合以上第2点问题提供包1、包2各交货地点的送货频次以及各交货地点的单次送货量
答:关于各点位送货频次、单次送货量,中标后具体配送计划以甲方实时通知为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答疑澄清纪要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