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能效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热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能效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热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能效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市****基地神舟四路469号
三、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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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现有燃气锅炉房进行改造,建设6台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排气筒、废水收集排放设施、噪声治理措施及固体废物暂存管理措施等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供热能力121.5MW。
五、验收结论
2026年5月28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热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能效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验收工作组讨论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经调查,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建设单位按照验收会议要求对现场环保设施标识、管理台账及相关环境管理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2026年6月12日,形成《****热源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能效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稿。
六、公示内容
七、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八、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单位:****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36****2919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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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