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县城道路路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市**县县城道路路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由****委员会定发改基建(〔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县城
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路路面维修改造长度419.056m,路面宽度9.0m;德吉路路面维修改造长度402.68m,路面宽度9.0m;正义路路面维修改造长度393.641m,路面宽度7.0m;协格北路路面维修改造长度589.748m,路面宽度9.0m;政府大院路面维修改造6288.7m2;援藏公寓路面维修改造459.3m2
3.本合同项目比选范围:完成**市**县县城道路路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工作。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持有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或者水土流失或环境与生态等技术服务相关承揽范围。
(2)实施方案:参选单位须针对本项目编制针对性、可落地、符**保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实施方案。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信誉要求: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截图及承诺函)加急标书代写
(5)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或提供承诺函。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备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或提供承诺函。
(7)投入的设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或承诺函)。
(8)其他要求:无。
2.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承诺函。
3.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四、提交参选文件及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人,请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6日18:30,前往******,递交比选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比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县发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路1号
电 话:181****9745
****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