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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白沙镇景乐村鸡院屯松油木岭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0855.79平方米,建设8栋猪场,优化调整后,年存栏6000头生猪,年出栏12000头。并配套建设异位发酵床1000平方米、生活区150平方米、消毒室60平方米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白沙镇景乐村鸡院屯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7****1858, 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禾****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表1或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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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