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批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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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6〕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25〕10号)文件精神,持续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我局经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及审慎论证,****政府提交《关于调整**市区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现就调整**市区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有关事项予以批前公告。 一、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试点任务 **市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创新工业用地规划管控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是核心试点任务。本次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调整是我市落实上级政策、履行试点职责的有力举措,是将国家、省级改革部署转化为本地实操政策的关键环节。 (2)赋能产业转型 在新增用地供给趋紧背景下,统一调整指标可打通存量盘活路径,推动发展模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将有效降低企业“零地技改”成本,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助力制造强市建设。 (3)提升行政效能 统一调整规划控制指标后,多数项目无需单独修改详细规划,审批环节大幅精简,让企业对厂区改造、长期发展形成稳定预期,持续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内容 (1)放宽已批规划工业用地管控标准 对**市区已批复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取消建筑密度、绿地率硬性管控要求,充分释放工业用地发展空间,赋能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2)优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及零地技改指标管控 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及“零地技改”存量工业项目,受限于周边产权关系和空间布局无法达到现行规范标准的,在保障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且不减损周边地块权益的前提下,其建筑间距、建筑退距、机动车停车位等规划技术指标,****政府****管委会)充分论证后可按照“不低于现状”的底线确定。 (3)规范其余指标管理工作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市区工业用地其余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的核定、调整、变更等工作,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省市相关政策及规划规范执行,确保工业用地管理合法合规、有序可控。 三、公告地点 ****网站、**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四、公告时间 2026年6月13日—2026年7月13日(共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先生0576-****7773 联系地址:****106办公室 邮编:3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