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幼儿园天佐路园用电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时间)前在**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18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幼儿园天佐路园用电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1.3预算金额:16.106029万元
1.4最高限价:16.106029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1.5工程内容:**幼儿园天佐路园用电安全防范系统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1.6工期:30日历天
1.7行业划分:建筑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1)根据****建设厅(2023)第26号“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自2024年3月10日起,二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换证后的新版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方式:****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公示公告-政府采购”栏目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18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磋商报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开启时间: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18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资格审****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 **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 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做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 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摄山星城天佑路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5-****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