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人权利
(1). 资格准入与确定权
征集方有权通过公开征集、评审方式确定本项目大宗食材入围供应商,明确入围品类、服务区域、准入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入围,对资料造假、资质不符企业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 统一标准制定与管控权
有权统一制定本区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溯源要求、配送规范、限价标准、验收基准,所有****学校供货合同必须遵照本框架标准执行。
(3). 动态监管与抽查监督权
有权对入围供应商的资质存续、食材质量、备货能力、溯源体系、配送服务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有****基地、运输车辆、食材批次质量,不受学校日常验收限制。
(4). 考核评级与动态进退权
建立入围供应商年度履约考核机制,有权根据供货合规性、质量合格率、投诉情况、学校评价进行打分评级。对履约较差、质量不稳、多次违规的供应商,有权进行约谈、预警、限期整改、暂停供货资格、清退出围名单处理。
(5). 价格统筹与调整权
有权统一管控本区域营养餐大宗食材最高限价,根据市场行情、物价波动、上级政策,统一发布价格调整机制、调价窗口期,杜绝供应商私自涨价、变相抬价。
(6). 规则解释与违约处置权
对本框架协议条款、入围规则、考核细则具有唯一解释权。有权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质量违规、失信违约行为依规认定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框架**资格。
(7). 统筹协调权
****学校食材采购秩序,规范学校与供应商**行为,杜绝私采乱采、脱离框架入围名录采购行为,统一保障营养餐安全合规。
2.征集人义务
(1). 公开透明公示义务
依规公开入围征集规则、食材标准、限价清单、考核办法、入围结果,保证征集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所有参选企业平等竞争权利。
(2). 统一标准交底与政策告知义务
向入围供应商完整告知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要求、食品安全标准、台账规范、溯源要求、区域供货规则,及时传达上级新规、专项整治、标准更新内容。
(3).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义务
建立入围供应商名录****学校公示,搭建学校与入围企业合规对接渠道,保障学校择优签约、规范采购。
(4). 公正考核与依规处置义务
对供应商履约考核、违规认定、退出处理做到程序规范、依据充分、记录留痕,保障入围供应商合法申诉权利,不随意追责、恶意清退。
(5). 廉洁履职义务
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不索取、不收受供应商财物,不指定供货、****学校正常双向选择**,维护公平营商环境。
1.入围供应商权利
(1). 合法入围经营资格权
供应商评审入围后,取得本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对应品类准入供货资格,****学校自主对接、双向选择、签订具体供货协议。
(2). 标准知情与政策知情权
有权完整知晓本项目食材质量标准、限价规则、考核制度、退出机制、政策要求,对不明规则可向征集方咨询。
(3). 平等参与**权
在资质有效、履约合规、考核合格前提下,享****学校对接签约的平等权利,征集方不得限制、剥夺其合法入围经营资格。
(4). 合规调价申请权
遇市场价格大幅异常波动,可按照征集方统一调价机制,依规提交调价申请,享有政策范围内合理价格调整权益。
(5). 考核异议申诉权
对征集方作出的考核扣分、预警、暂停资格、清退出围等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有权依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复核。
(6). 合法经营收益权
在严****学校供货合同、保质保量履约的前提下,依法获取合法供货收益,其合规经营权益受征集方保护。
2.入围供应商义务
(1). 资质持续合规义务
全程保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冷链配送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全部证件合法有效,资质到期主动报备更新,不得无证、超期经营。
(2). 严格执行统一标准义务
无条件遵守征集方统一制定的食材质量、等级、规格、溯源、检验、包装、配送标准,不得低于框架标准供货,****学校提供劣质、超标、不合格食材。
(3). 诚信合规经营、禁止违规竞争义务
严禁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恶意低价竞争、贿赂工作人员、私下交易;严禁挂靠资质、转借入围资格、转包供货业务。
(4). 接受全域监管考核义务
自愿接受征集方的日常监管、抽检、年度考评、专项督查,无条件配合场地核查、食材抽检、台账查阅、资料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5). 信息真实有效、变更报备义务
确保报名资料、资质资料、仓储信息、人员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息变更、场地搬迁、设备更新、人员变动须第一时间向征集方书面报备。
(6). 承担框架层面违约责任义务
因企业质量问题、诚信问题、违规经营问题造成区域食品安全风险、行业不良影响、****学校投诉的,自愿接受征集方预警、扣分、暂停资格、清退出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框架协议约定处罚。
(7). 服从统筹管理义务
服从征集方关于营养餐采购秩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保供、应急保供的统一统筹管理,不得拒不服从管理、消极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