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206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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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医用鼻吸式制氧设备 |
220 |
台 |
114.40 |
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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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大流量弥散式制氧设备 |
5 |
台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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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安装原有制氧机 |
2 |
台 |
0.16 |
|||
| 04 |
维修制氧机 |
2 |
台 |
0.3 |
说明:
1.★投标报价(含税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026年06月15日起到2026年06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自治区**市堆龙**区柳梧街道世纪大道领悦公馆9栋23单元101号。
人民币850元/包(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026年07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自治区**市堆龙**区柳梧街道****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026年07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自治区**市堆龙**区柳梧街道****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注: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接收投标文件前核验,若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标书代写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堆龙**区柳梧街道世纪大道领悦公馆9栋23单元101
联 系 人:黄先生/156****9125
传 真:/
电子信箱:****@qq.com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701********029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