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205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采购人为某部,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1 |
某项目群财务验收服务 |
1 |
项 |
157.175648 |
自收到采购方开展财务验收的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通知完成财务验收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 |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2.★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5)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026年6月12日起到2026年6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安乐,联系电话:010-****8254)。
**市**区**大街8****广场21层。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注册登录:
请投标人在****官网(http://tendering.****.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
(2)文件获取:
携带“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前往申购地点进行现场办理相关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026年6月23日15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市**区**大街8****广场21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标书代写
同“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83044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80
联 系 人:李经理、王经理、齐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010-****6535、135****1215、010-****8204
传 真:010-****8387
电子信箱:****@sstc20.com
询问、质疑处理部门:某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83044
投诉处理部门:某部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0233,152****1622
投诉复议部门:某部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0341,132****8720
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或者复议的,应当依法获取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材料,证明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无法按期补充的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