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我市地址数据治理建设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本次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内容和选取原则
(一)项目名称:地址数据治理建设和服务项目
(二)建设和服务范围及内容:对我市房屋库、法人库(约500万条)中的地址数据,按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小区)五级区划字段进行标准化治理,在治理中保障数据安全。包括以下内容:
1.部署地址五级标准规范化系统,实现对房屋、法人库地址数据的自动化清洗、解析和标准化处理;
2.确认每条地址的经纬度信息,再根据经纬度匹配五级区划位置;
3.搭建地址规则模型,包括地址分词、匹配规则、异常处理机制等,提升治理准确率和自动化水平;
4.建立我市标准地址库,对治理后的五级标准地址进行统一存储、管理和动态更新。
5.数据治理平台接收的数据仅包含“随机自编码+地址”二元组,不包含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直接标识信息;随机自编码与实际业务数据的映射关系由原业务系统自行维护,治理平台不存储、不回溯该映射;平台内部对地址数据采用脱敏存储和访问控制,所有接口调用均记录日志,确保地址使用过程可审计、可追溯。
(三)选取原则:实行综合评分法,最终选取1名中选人,参加磋商的有效供应商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采购人确定得分排名第1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地点
2026年6月12日至6月22日(10个自然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在市政综合楼数据**科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领取要求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10:00之前(**时间),地点为:市政综合楼0814会议室。标书代写
(二)截至上述时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申请文件。
五、公告内容和地址
本公告及磋商评审结果将在市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发布。
六、参与磋商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磋商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磋商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磋商不收取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磋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进行总体密封,包装形成一套文件,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磋商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七、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
(二)联系地址:**市**区**路2号市政综合楼数据**科
(三)联系人:李女士
(四)联系电话:0818-****295
附件: 1.供应商须知
2.采购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