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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该项目第1-4标段采购文件附件-最高限价采购清单的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标书代写
一、修改最高限价
原最高限价采购清单中,第1标段清单子目序号22及第2、3、4标段清单子目序号16的“锌钢楼梯栏杆H=1100(木扶手)”,原“含税最高限价单价128元/m”,现均修改为“含税最高限价单价286元/m”。
该子目最高限价单价修改后,第1-4标段的最高响应总限价相应调整如下:第1标段最高响应总限价由“****448.80元”修改为“****688.16元”;第2标段最高响应总限价由“772754.42元”修改为“793559.86元”;第3标段最高响应总限价由“870544.77元”修改为“894939.97元”;第4标段最高响应总限价由“798305.61元”修改为“820533.05元”。
二、删除清单中无采购数量的子目
删除第3、4标段原最高限价采购清单中的清单子目序号12“成品钢制防火窗(丙级)”(该子目无采购数量)。
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修正后的最高限价采购清单。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标书代写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