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产运营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验收标准,****中心检验楼环保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相关产品及技术方案信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检验楼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最高限价:56000.00元
采购方式:单位自行组织比选
项目地点:**省****县**坝镇启明路一段 2 ****中心检验楼
项目内容:(1)环保设备:增加一级活性炭(需满足二级活性炭要求)。
(2)排气管改造:针对现有排气管的材质、管径、走向等进行优化改造的技术方案,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及排放合规性,适配环保设备安装及运行需求。增加采样口需符合《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1405—2024);详情见附件。
核心要求:所有产品及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通过环保验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环保设备安装、管道改造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方案须具备明确的环保验收达标承诺,配合完成验收。本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提供书面验收达标承诺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人工安装调试费、材料、配件、运输、检测、税费、质保期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中心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单需明确分项报价(如配件费、人工安装调试费等),注明配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质保期限。
3.评标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可提供盖章扫描件),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四、需提交的比选投标资料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环保达标依据(附相关检测报告或认证文件);
3.排气管改造的初步技术方案(含改造流程、工期、质量保障措施等);
4.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含项目名称、**单位、实施时间、验收情况等);
5.售后服务方案(如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等);
6.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总报价,大写并注明“此报价为最终一次性包干价”)
7.其他可体现单位实力的补充材料。
四、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提交方式:请将以上文件密封提交至********办公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资料)
2.单位详细地址:**省****县**坝镇启明路一段2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联系电话:199****9507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2日。
5.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2:00时(逾期不再接收)。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6月22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7.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8.中选规则:****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综合得分相同,依次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选单位:(1)报价得分高者优先;(2)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3)类似项目业绩数量多者优先;。(评分表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1.参与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2.现场踏勘:我中心在投标文件发放期间允许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安全等一切费用及责任。未到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包括质量、数量、完整性、场地条件等),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3.本中心对本次比选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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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