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锦江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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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相关要求,引导公众树立健康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我中心持续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现就该项服务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

****

三、资金来源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总额最高限价9.66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项目供应商一名,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不参与联合体申报,不分包及转包;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的证明材料。承诺函详见附件2。

六、商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响应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履约保障措施。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更换的费用。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响应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3.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三)履约时间、地点及质保期

1.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辖区内,具体的实施打造点位,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现场指定和统筹安排)。

3.质保期:二年(质保期自项目最终现场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合同价款

该项目成交总价已包括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检测、有争议项目送检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成交价格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如验收合格,完成验收报告及《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加急标书代写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5.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七、评审办法

(一)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一中选候选人,综合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二)在比选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组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三)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八、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公司根据项目要求(详见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并于2026年6月17日12:00(**时间)前交至****二楼208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九、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将在“****政府”唯一官方网站(https://www.****.cn/)发布比选结果。

十、联系方式

采购方:****

地址:**市**区锦华路一段221号

联系电话:(028)****2395

监督电话:(028)****2991

附件:1.采购清单及报价表

2.承诺函

3.比选文件要求

****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1]附件2[1]附件3[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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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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