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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项目财政审减资金利用)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昱杰全****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2026年5月15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项目财政审减资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影像资料,审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和设计单位及及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项目财政审减资金利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通过水土保持公示网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89****900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