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防暑降温、服务职工工作,现就“送清凉”项目(解暑饮品部分)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对采购物品进行单独报价;
7. 在**市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采购价格限制及要求
饮用纯净水不超过15元/箱,绿茶、红茶不超过34元/箱,苏打水不超过35元/箱。且矿泉水和绿茶、红茶应至少提供列举品牌中的一种报价,报价应注明是否包含税费及运费。
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三、采购商品内容及要求
1、商品内容及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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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单价限价 |
品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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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饮用纯净水 |
≥3000箱 |
≥500ml×12瓶/箱 |
≤15元/箱 |
农夫山泉、怡宝、娃哈哈等知名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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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茶/红茶 |
≥1000箱 |
≤500ml×15瓶/箱 |
≤34元/箱 |
康师傅、统一、达利园等知名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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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打水 |
≥300箱 |
≤500ml×15瓶/箱 |
≤35元/箱 |
符合相关标准 |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为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应在保质期内(注:不能是临期商品)。
4、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
四、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协商
2、交货地点:分批次送至**市**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中标并被授予合同。
2、中标人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约定的商品生产、采购、供应工作。
3、需提供样品图片,包含单品、包装图片。
4、参与报价的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
(1)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下同);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以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法人授权书;
(5)收费报价;
(6)产品或企业获得行业、官方授予的荣誉。
5、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9日14: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伍份)报送至****劳经部,地址:**大街西段113号。联系电话:0471-****959;159****1600。
6、********小组办公室根据单品报价最低分别确定最终供应商,并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