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6-26 09:30
预展地点:**省**市**县积翠乡赤红村(**县****公司厂区)
预展时间:2026-06-15~2026-06-25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26日9:3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县****公司部分资产使用权及**经营权项目。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拍卖标的均为三年期资产使用权、**经营权,按现状公开竞价出让,不包含资产所有权,具体明细如下: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内容简介 | 起拍价(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 1 | 养殖一场三年租赁权 | 设计可饲养约5000头肉牛,包含牛棚33座、青储窖、时产10****工厂及配套设施设备。 | 140 | 60 |
| 2 | 养殖二场三年租赁权 | 设计可饲养约3000头肉牛,包含牛棚14座、青储窖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 70 | 30 |
| 3 | 屠宰场三年**经营权 | 年设计屠宰量3万头,配有全套屠宰生产线、冷库及附属设施。 | 137 | 60 |
| 4 | 食品加工车间三年**经营权 | 建筑面积4805.58㎡,配套机器设备全新未投入使用。 | 30 | 20 |
特别说明:
1. 本次标的均为现状出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现存权属争议。
2. 委托人“**县****公司”目前为被执行人,标的资产未被司法查封,竞买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因委托人债务问题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
3. 标的原有证照情况如下: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情形,不可直接沿用作为经营依据,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变更或重新备案。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3月17日,状态正常,但买受人仍须根据自身经营主体办理相关变更或重新申领手续。
4. 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类费用、整改成本、办证成本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所有竞买人均须满足)
主体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信用要求:竞买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风险承诺:竞买人须现场踏勘标的,书面签署《标的现状及风险完全知悉与不可撤销承诺书》,自愿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及经营风险。该承诺书包含竞****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减违约金权利的条款。
(二)专项资格(对应标的分别满足)
养殖一场、二场:具备3年以上畜牧养殖行业从业经验,可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从业证明、对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等有效佐证材料;
屠宰场:具备3年以上畜禽屠宰或食品加工相关从业经验,可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
食品加工车间:具备食品生产资质或3年以上食品加工相关从业经验,可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1、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00(保证金以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2、报名资料: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报名前1个月内由‘信用中国’官方渠道出具的完整信用查询报告(需包含竞买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相关从业佐证材料、风险承诺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书代写
3、保证金账户:
户名:****
账号:140********200000123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行号:105****80520
(汇款附言统一标注:宏康XX标的保证金)
4. 保证金规则:未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款缴清、资产顺利交割、无任何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署的视为根本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标的咨询与现场看样
1. 咨询、踏勘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5日(每日9:00—17:00)。
2. 看样地点:**省**市**县积翠乡赤红村(**县****公司厂区)。
3. 重要提示: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标的面积、设备、现状、场地条件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自行踏勘、审慎研判经营条件、办证条件、环保要求及政策风险,一经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已披露的全部现状、明示瑕疵及可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的外观瑕疵,买受人不得基于前述瑕疵向委托方、拍卖人提出异议、索赔或退费。对于委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隐瞒的标的固有重大隐性瑕疵,买受人可按本公告风险提示条款约定协商处理。
五、拍卖方式、成交付款及交割规则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最终成交结果以中拍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价款支付: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未付清的视为违约。
交割方式:全款到账后,买受人凭成交凭证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经营合同,办理资产清点、移交、交割手续。
税费承担:本次交易过程中,依法应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双****机关申报缴纳。办证费用、整改费用、经营投入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经营管理约束及权责约定
经营期限自资产实际交割移交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买受人经营期间须妥善管护场地、设备、设施,承担日常维修、养护、环保、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包、改扩建、改变场地用途。
买受人擅自转租、转借、转包标的资产、擅自改扩建、改变场地用途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限期恢复原状,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足额赔偿全部损失。
经营期满后,买受人须按资产正常合理使用损耗后的完好状态交还全部资产,不得存在人为损毁、擅自改造、配件缺失等非正常损耗情形,移交时双方共同对照首次交割清单逐一核验,若存在前述非正常损耗情形的,买受人须照价赔偿。
七、风险提示(审慎阅读)
标的按现状交付。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设备性能、产能、环保达标、办证通过率、经营收益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原有证照不可直接沿用。标的原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等瑕疵,《排污许可证》虽在有效期内,但买受人仍须根据自身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或重新申领手续。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全部办证成本、整改成本、政策风险及经营风险。
风险自担。因买受人自身研判不足、经营管理不当、未达标整改、未按时办证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委托方未披露的标的固有重大隐性瑕疵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买受人可依法依规协商处理。
法律责任独立承担。买受人经营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自身经营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给委托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须足额赔偿。
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弃拍、拒签合同、违反经营承诺的,视为根本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买受人明确承诺,****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数额予以调减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与监督渠道
拍卖人:****
地址:**市**区滨**西路65号
业务咨询:186****1142、153****1799
监督电话:0358-****2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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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