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投资项目事前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拟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购置抵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购置抵债资产项目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服务内容:对项目内房产等提供评估服务并出具评估报告(详情请电话咨询)。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成果。
二、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乙级及以上评估资质;
3.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咨询服务,无利益冲突;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价文件要求
有意向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服务费用及明细);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3.接收地址:**省**市**区市府路6-79****312战略发展部
4.收件人:王奔、田昕璐,联系电话:156****1666、176****6776
五、**方确定方式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方。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综合考虑服务方案优劣、类似项目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
六、其他事项
本****国资委官****集团阳光国企官方渠道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
2026年6月11日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投资项目事前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拟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购置抵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购置抵债资产项目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服务内容:对项目内房产等提供评估服务并出具评估报告(详情请电话咨询)。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成果。
二、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乙级及以上评估资质;
3.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咨询服务,无利益冲突;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价文件要求
有意向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服务费用及明细);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3.接收地址:**省**市**区市府路6-79****312战略发展部
4.收件人:王奔、田昕璐,联系电话:156****1666、176****6776
五、**方确定方式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方。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综合考虑服务方案优劣、类似项目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
六、其他事项
本****国资委官****集团阳光国企官方渠道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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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