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天然气市场改革需求,优化国内天然气产业结构,促进国内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称“胜通能源”)积极拓展天然气海外采购渠道,拟联合国内贸易商及终端客户开展液化天然气委托采购产品交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13日17:00
二、交易时间
2026年11月初开始,具体以签订合同或另行通知为准,提货周期为货物到达实际交付接收站之日起80日内。
三、产品介绍
(一)产品名称:LNG(液化天然气)船货。
(二)挂单主体:****(以下简称“胜通能源”)。
(三)产品模式:LNG船货,最小成交量为1000吨,实际提货委托方可接受委托采购量95%至105%之间的浮动。
(四)产品价格:5300元/吨,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接收站使用费、进口环节增值税及返还、**杂费。
(五)拟交付接收站:广汇**、董家口、华瀛、**国网接收站(以上接收站最终只会选择一个接收站交易)。
四、履约保证金
约定的总委托采购量对应采购气款的20%,最低106万元起。
五、委托采购机制
(一)胜通能源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经胜通能源询价,胜通能源有权根据自身评估情况决定是否采购货物,并在不晚于2026年6月16日前将是否采购的决定通知委托方,上述通知不论是否送达均自胜通能源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对此委托方无条件认可。若胜通能源通知委托方不进行采购,胜通能源应在委托方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委托方所付的履约保证金,且胜通能源无需向委托方支付取消费。
(二)胜通能源经评估决定开展采购业务后将进行**采购。委托有效期为自委托采购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委托,否则委托方应向胜通能源承担违约责任,胜通能源有权扣除上述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覆盖胜通能源的实际损失,则胜通能源有权进一步追偿。若胜通能源未能采购到符合双方签署的委托采购确认函中所约定采购条件的液化天然气,胜通能源应在不晚于2026年9月底前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委托有效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委托方所付的履约保证金,并向委托方支付取消费约计70元/吨,除此之外胜通能源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六、气款支付
现汇、预付。
七、报名资质
面向国内,公司具有LNG方面的运营资质,且资信良好,有资金实力的国企、私企、****公司。
八、联系方式
胜通能源市场部总监,刘鹏,187****9099
本次委托采购交易报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则,解释权归胜通能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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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中心仅承担本次采购信息发布、宣传展示职能,不参与本次交易决策、组织及履约相关工作,不承担本次交易相关全部法律及履约责任。
依托股东**禀赋与区域区位优势,****中心深耕 LNG及管道气核心交易业务,协调LNG窗口期、储罐等关键**,稳步拓展代采、拼单集采与交易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同时积极探索构建融资赋能、现货交易、期现联动协同发展的创新业务体系,畅通天然气全要素流通渠道,赋能行业提质增效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天然气产品经理,张封正,188****9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