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纺织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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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纺织专业工程****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纺织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 1
评审范围

(一)全省在职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省级部门或各地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的,须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地市****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地****社会保障局,由地****社会保障局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

(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省属高校,由省属高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

(四)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

超出评委会评审专业、层级范围,****信息化厅职改办同意委托评审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0 2
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

0 3
评审专业

1.纺织;

2.化纤;

3.染整。

0 4
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推荐。系统网址:http://103.****.251:8081/zcpsqd/,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省纺织专业工程****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信息化局、****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登陆**省职称评审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初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评委会****信息化局、****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市(州)的纸质申报****信息化局、****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出具的委托函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省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出具的委托函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央属驻川单位,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出具的委托函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省属高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出具的委托函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

(六)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评委会各专业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评审会议。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九)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评委会报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化厅职改办统一印发通知到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央属驻川单位。自主评审需委托评委会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将结果告委托单位并由委托单位自行使用评审结果以及办理证书。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评委会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后,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评审表》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系统或“**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0 5
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申报材料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一)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填写。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落款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左右。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明确的推荐意见,文本末段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结束当天。“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模块中“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栏。圈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情况落款时间为公示第一天,公示结果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不含公示结束当天。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由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模块中“公示附件”一栏。

6.破格申报材料。《**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考试相关证书。助理工程师或相近系列初级职称证书理论考试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以及中国人事考试网上的电子证书或考试结果查询证明。

9.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个人撰写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论文目录页中需圈出本人姓名。用人单位须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重点查验是否存在假刊、套刊、论文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

10.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11.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6年1月2026年6月)。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相应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13.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2026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4.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5.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职称申报期间。

16.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17.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评委会网上复审通过,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0 6
申报安排(逾期不得补报)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18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7:00。标书代写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7:00。标书代写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标书代写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送地点:**省**市****园区天龙大道1166号B7栋一单元302。

0 7
其他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主管部****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岗位需求等信息,并加盖印章确认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非公企业可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流程正常申报。

(二)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不得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专业技术人员已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申报人若提供通过评审取得的其他职称时,所在单位需出具业绩对比证明,证明业绩未重复使用过的情况(由申报人上传至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中“单位出具业绩未重复使用情况证明”一栏)。例如,同级转评职称或上一层级职称有多个职称,已使用过业绩评审取得的职称,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申报其他职称。

(三)****信息化局、****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职称工作负责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严格审查其真实性,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根据****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

(五)申报人务必保证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初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需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在系统相应位置选择“省内委托评审”(评价方式)并上传《委托评审函》,方可向中评委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并由委托单位自行使用评审结果以及办理证书。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八)相关文档及文件下载。《高校委托评审函模板》可在网站https://xc.****.cn:30100/“文档下载”一栏下载。《关于印发〈**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文件可在网站https://xc.****.cn:30100/“政策法规”一栏查询下载。标书代写

(九)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截止为网上初次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08
联系方式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6484、185****8002
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28-****1886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纺织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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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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