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成果展示与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实施,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教学成果展示与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3.最高限价:29.07万元(含29.07万元)。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内容:教学成果展示与视频制作。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工作。
6.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内容。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周六、周日正常接收报名)。
2.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8时30分(**时间),逾期未报名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教研室(地址:**市**区泽当镇**大道南段1号)。
四、评审办法
1.评审方式:综合考虑资格审核和报价、服务方案,进行比选。
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报价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3)综合评定:结合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业绩及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经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报有关单位。
2.****政府采购黑名单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单位不予考虑。
3.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36****59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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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主 编:吾根单增
责 编:黄家生
供 稿:教研室
审 核:刘 立
校 对:张 华
编 审:蒋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