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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开(城镇开发边界内)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4-04-22 |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4-22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黄政函〔2024〕33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电话: |
****政府,****规划局:
《关于请求审批〈**市**区**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屯政〔2024〕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区**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规划范围为:**占飞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南至占川河,西至环**路,北至迎宾大道与环**路交汇处。规划总面积约325.75公顷。
二、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的兼容性研究,通过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指标,以确保在规划范围内保持合理空间布局。
三、《详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要严格管控,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城市风貌管控,体现徽派特征。
四、****政府、****规划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详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