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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
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的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0日,在******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凡伟,登记住所地为**省**市**区康庄乡南李庄村西****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4MA0EY2756J,企业性质:****公司。
二、申报条件
1、申****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市辖区内的二级以上管理人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纸质版3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最近三年业****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
四、选择方式
****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的机构规模、专业水平、工作能力、执业业绩、勤勉程度、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等具体情况,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定管理人,并确定一名中介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在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直接指定。本案管理人选定后,本院将依据评审结果直接作出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不再对选任结果单独公示。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如管理人未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竞选承诺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2、经本院初步审查,本案债务人资产状况较差,可能无法负担管理人报酬。
3、案件债权人、债务人推荐管理人或曾在本院担任过公益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的,本院将作为指定管理人的参考因素。
4、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申报机构应当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本院。超过报名期间的,不视为报名。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应在邮件发出后、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出(以交寄邮戳或邮寄记录为准),并注明拟参与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未及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标书代写
3、报名地点:****民事审判庭(地址:**省**市**区**北大街与砖窑路交叉口)。
联系人:高松、胡悦
电话:0310-****695
手机:187****2402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