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自然**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短视频宣传制作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45000.00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45000.00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核心主题定位
制作藏汉双语宣传短视频,主题聚焦于自然**保护与违法行为警示。内容应精准匹配目标受众,力求紧抓观众注意力,确保宣传实效。
(二)基础结构框架
采用冲突提问、反常识观点或视觉冲击等手法,在开篇3秒内留住观众。每条视频遵循“痛点—方案—验证”逻辑:先点明违法行为的危害,再介绍合法合规的解决路径,最后引用真实场景或案例增强说服力。严格控制信息密度,单条视频集中阐述1—2个核心信息点。
(三)技术及规格要求
1.时长:每条视频时长控制在3—5分钟。
2.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画面清晰稳定,无抖动、过曝、死黑等问题。主体突出,背景简洁,关键信息以字幕标注。
3.字幕:字体清晰易读,与背景颜色形成足够对比,关键内容放大显示,字幕须与配音同步,便于静音观看者获取信息。
4.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脚本策划、藏汉双语配音、拍摄或动画制作、后期剪辑、特效包装、字幕制作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短视频制作”或“影视制作”等相关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摄影师职业资格证或同类行业证书),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同类宣传片制作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6月13日00:00至2026年6月26日18:30(**时间)
(二)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至****执法科
(三)报名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
①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人员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⑤ 项目报价单(须体现总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⑥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⑦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六、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8:30(**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三楼执法科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开标及评审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6月27日16:00(**时间)
(二)地点:****二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地区**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联系人:沈松柏(执法科)
联系电话:157****6008
邮箱:****@126.com
****执法科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