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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江东大道(二期)生态长廊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承接江东大道(二期)生态长廊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江东大道(二期)生态长廊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用地位于**区**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1000.94亩(含耕地115.66亩),其中:国有土地608.11亩,集体土地392.83亩(含落在以往启动项目321.76亩,本次启动征收71.07亩)。集体土地权属为**镇农民集体,仲恺村委会,仲恺村委会后村、红光、东排、西排、北排、大村、****小组,东****小组,大昌村委会,大昌村委会后坡、群尚、群东、****小组,新管村委会,新管村委会良古、用本上、南调上、****小组集体所有土地。
三、工作地址:**市**区**镇
四、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五、评估内容:对江东大道(二期)生态长廊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备案等工作。
六、参加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和评审资质;
4.具有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良好业绩和工作经验(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5.参加遴选服务机构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七、相关要求:
1.报价材料包括:参与遴选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参选单位营业执照、经营活动情况、信用情况、近3年业务开展情况及业绩证明材料(请多提供佐证材料);资质证明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等);本项目参与人员配置情况及负责人履历、工作方案;报价函。报价材料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中选的评估机构应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单位相关规定,不得向外泄露调查、评估、评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风险调查、评估、评审、备案等工作。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 点:**省**市**区**镇美灵南二路******服务中心二楼207办公室。
九、逾期报价的将不予考虑。
十、成交原则: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9101
联 系 人:陈 工
联系地址:**省**市**区**镇美灵南二路******服务中心二楼207办公室。
来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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