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石材厂建筑用灰岩矿崩塌隐患治理工程废余石料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6-15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石材厂建筑用灰岩矿崩塌隐患治理工程废余石料(约15.62吨)。 | ||
| 评估价值: | 663850元 | 评估机构: | **世纪****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宛正泰评报字(2026)第06-0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26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6-06-09 | |
| 核准(备案)号 : |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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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的石料分散位于半山坡上的多个矿洞中,呈原生态页岩状,多处石缝中嵌附有粘性较高湿土,受现场地理位置限制及严禁开展爆破作业的安全管控要求,所有废余石料仅能依靠挖掘机机械臂破碎后挖掘、机械作业施工难度大、效率低,且山路崎岖蜿蜓,导致开采挖掘及运输成本都会不同程度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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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喜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850148U | 企业性质: | 非国有企业 |
| 住所: | 中国 **省 **市 宛** **省**市宛**东关街道**东路广厦世纪家园1幢2楼203室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是指信息披露开始后,中心即对竞买人开放网络竞价系统,由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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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超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签《成交确认书》,均属于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2、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的5%的佣金,缴款人信息与买受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转入无效,以实际到账为准。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并且依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 4、****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公司不出具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佣金发票(普票)。 5、本次处置的石料的起价及成交价不含佣金、开采费、挖掘费、吊装费、山路运输费等各类施工开采成本,亦不含应缴纳的**费、各项税费以及运输、装卸、工程机械使用等全部相关费用,前述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自行承担。 6、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指定区域内全部废余石料的清运运输工作,具体清运截止时间、工期要求均以委托人最终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瑕疵状况不作任何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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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竞买人报名参****公司《公告》、《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石材厂建筑用灰岩矿崩塌隐患治理工程废余石料成交合同》(简称《成交合同》)各项条款的认可。将《成交合同》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以PDF格式)、相关证件资料(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书等 )上传至本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得网络竞价资格。 《竞买须知》、《竞买协议》****公司****公司网站(www.****.com)下载,咨询电话:155****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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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竞买人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协议》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竞****银行卡转账,不能用现金交付。 处置方式: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后退回;若竞买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标的成交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公司损失,然后冲抵委托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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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 ||
| 中心联系人: | 符先生、李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7-****3650 |
| 中心地址: | **省**市**县大成路与湍**路交叉口南3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