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松潘生态环境局关于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TJ6标碎石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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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0611线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TJ6****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6-15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G0611线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TJ6****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县**乡**村;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16.43%。项目占地面积13534.8m2,建设洞渣加工生产线一条,安装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振动筛、螺旋洗砂机、压滤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用房等,可年产砂石骨料220万吨。本项目不涉及采砂及矿山开采活动,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立即拆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的“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范畴,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相关选址要求。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区周围设置2m高围挡,放置防尘垫并设置冲洗池,对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原材料和建筑弃渣临时堆场以毡布覆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置后与其他员工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置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优化总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影响。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落实运营期各项废气处置措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四周围挡,并用篷布遮盖;对加工车间进行封闭,在原料进料口、破碎工序进料口和筛分工序进料口进行洒水,并设置水雾装置喷雾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落实运营期废水处置措施。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辊压泥水分离设备”工艺处理后上清液由管道输送至**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降尘废水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收集处理后集中处理。

(五)落实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封闭车间,对破碎机等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影响。

(六)落实运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沉淀池产生的泥沙淤泥经脱水处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含油棉纱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生产厂房地面、雨水沉淀池、洗车池、旱厕等进行一般防渗;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

(八)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制定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设计环保设施备用电源,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完善项目建设施工工艺,保证防渗效果;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九)服务期满后,生产、生活设施要立即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物)通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被油料污染的土壤等妥善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生活设施拆除后应对场地进行平整,回填沉淀池、设备基础开挖产生的低洼深坑,并采取植树、植草等措施对厂区进行景观和植被恢复。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根据公众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积极主动将项目建设环保知识告知工程区域内公众,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州**生态****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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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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